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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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评选“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3-24 00:00:00  |  点击次数:2103次

 

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根据《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西师知发〔201417号)精神,学院拟表彰在2014年“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中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此次评选全院拟表彰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22名。

(一)“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评选范围

学院各教学单位及教学管理部门。

(二)“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以学院各系(部)专职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为主,适度兼顾教学辅助单位和职能部门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重视“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制定有工作任务明确、具体的实施计划;

2.能按照学院“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课堂教学质量年”各项活动,过程材料齐全、规范,教职工参与面大;

3.在“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

(二)“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教学及教学管理活动中,坚持育人为本,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积极参与“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3.在“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中事迹典型、成绩突出。

三、评选的方式和程序

先进集体由评选范围内的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申报。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先进个人1名,10人以上的教学单位可推荐2名。教务处负责对申报及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学院“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单位应认真负责,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五、评选工作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工作,坚持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通过评选,认真总结经验,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二)要保证评选的民主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各相关单位在评选推荐时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择优推荐。

(三)双肩挑人员在现工作部门参评。

六、表彰奖励

学院对“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先进集体奖励10000元(作为教学业务费用于教学业务活动),先进个人奖励500元。

七、推荐材料上报

(一)材料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15327日前报送下列材料(所有材料需报送一式两份纸质版,并报送Word文档电子版):

1.《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课堂教学质量年先进集体申请表》

2.《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课堂教学质量年先进个人推荐表》

3.“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材料。先进个人材料不超过2000字,先进集体材料不超过5000字。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

(二)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各单位申报材料报教务处2007办公室。联系人:宋姗姗,电话:7970074

 

附件:1.点击: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课堂教学质量年先进集体申请表

2.点击: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课堂教学质量年先进个人推荐表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

201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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