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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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4-21 00:00:00  |  点击次数:2035次

 

各系(部):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定于2014428日—59日(即第十、十一周)进行,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院期中考试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杨晓宏

副组长:邢永祥

  员:王     刘艳慧   王晓斌          宋姗姗   倪毅明   刘国   汤佩莹  

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任组长的期中考试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期中考试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二、期中考试安排

()考试相关要求

1.各系(部)应根据课程教学要求,认真组织期中考试,凡统一安排考试者,应将考试课程及具体安排于423前报教务处;不统一安排考试者,应将相关情况予以说明,并将书面材料于423前报送教务处。考试涉及教室使用问题者,由系(部)提出申请,教务处协调解决。

2.学院鼓励对考核方式进行改革,提倡多样化的考试形式,考试形式包括: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实际操作、课程论文等,具体形式由任课教师确定,经系(部)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备查。

3.各系(部)在考试结束后要督促任课教师按照阅卷规范尽快阅卷,将期中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学生平时成绩。

(二)严格考试纪律,加强考风建设

1.各系(部)要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和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2.监考人员要严格按照《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监考人员守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3.凡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者,应及时报教务处,按照《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三、期中教学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1442856

(二)检查内容

1.学生方面:上课及课堂纪律等;

2.教师方面:按时上、下课及课堂秩序等;

3.期中考试方面:各系(部)考试组织、学生出勤及教师监考等。

各系(部)请按照教务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期中考试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于514日之前将期中考试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书面总结报送教务处2001室。

附: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人员安排表 

 

 

                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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