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及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2-24 00:00:00  |  点击次数:1924次

 

各系(部):

为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新学期学院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为新学期教学工作布好局、开好头、起好步,现将开学初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准备工作

1.各系(部)要认真做好课表的编排工作,并将本系(部)课表于201422418:00前报送教务处。

2.各系(部)要落实任课教师,及时通知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同时将新学期的《任课教师情况表》、《课程学时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新聘教师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工作证、身份证复印件于22418:00之前交教务处。

3.各系(部)教学秘书开课前要认真校对课表,保证课程上课时间、地点无误,确保课表无冲突、无遗漏、无错误。

4.课程排定后,原则上不允许调课。确需调课的,由教师本人申请,系(部)主任签字同意,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填写《调课通知单》,否则被视为教学事故。

5.各系(部)在开课前应做好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设施的检查工作,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6.各系(部)请于223下午到教务处领取《教师课堂手册》《课堂考勤册》,拷贝《教学进度表》电子版,并于37前将《教学进度表》交教务处(纸质版,A4打印)。

二、教学检查工作

(一)教学检查的内容

1.教师到课率、履行教学工作情况。

2.学生出勤、上课及课堂纪律等情况。

3.教学设备、教学条件(教室、实验室、实训室、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等的安排与使用)的运行情况。

(二)教学检查人员

教务处成立由教务处长任组长、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教学检查工作小组,会同各系(部)主管教学的副系主任和教务秘书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检查。

(三)教学检查的时间

2014226201334

(四)工作要求

1.全体工作人员务必于早上750、下午1420按时到学院教学楼中楼前广场集合。

2.各系须安排教务秘书专门负责与教务处检查人员的联络、协调工作。

                                         教务处

一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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