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计划是学校组织教学、规范教学环节、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对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精神,学院决定启动新一轮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修(制)订工作,现对修(制)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甘肃乃至西部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坚持“以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规格为基础,以就业为导向,以应用为主线,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思路,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突出专业特色,优化课程结构,努力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的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发展原则
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传授知识、培养能力与提高素质的关系。注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学生审美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主动适应原则
要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在了解本专业领域最新发展的基础上,深入调查和分析社会对本专业应用型人才需求的现状和趋势,准确定位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规格要求,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和地域特色。
(三)注重应用原则
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融为一体,立足甘肃乃至西部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在确保人才基本规格的前提下,将突出应用,强化应用能力培养贯穿在教学计划修(制)订的全过程。
(四)强化实践原则
要根据本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科学合理地构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体系。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的比重,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五)体现特色原则
要根据社会需求,结合学院办学条件、生源质量、师资水平及毕业生服务面向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方向,走错位发展之路,充分体现各专业的办学特色。
(六)整体优化原则
正确处理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以及各模块课程之间的关系;注意课程间的衔接,优化课程内容、减少课程内容的交叉和重复,实现课程结构和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
(七)口径适度原则
专业口径过宽,适应岗位变化的能力强,但岗位的针对性弱;专业口径过窄,岗位的针对性强,但适应岗位变化的能力弱。因此,要坚持“宽窄并存,口径适度”的原则,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院实际,合理确定专业口径,并据此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构建课程体系。
(八)因材施教原则
在确保学生共性发展的基础上,要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特点,在强化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前提下,注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给学生更多的选择余地和空间。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和选择权,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三、培养目标
各专业主要面向地方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具有良好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较强的应用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胜任相关行业、职业和岗位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要求学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体系要坚实、宽广;应用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强,技术全面,职业技能良好;综合素质高,职业素养好,品格优良。
四、总体要求
(一)准确定位专业培养目标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提出的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为基础,结合学院办学条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定位,按照“以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规格为基础,以就业为导向,以应用为主线,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思路,准确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突出人才培养的应用特色。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在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根据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规格及培养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必修课程,确保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优化课程结构,注重课程模块及课程间的衔接,有效解决教学内容的交叉和重复问题,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三)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应用特色
各专业应构建包括基础实践、专业实践和创新实践在内的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基础实践包括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以及综合素质拓展类课程中的实践类课程;专业实践包括专业见习、专业实习、专业方向课程、任选课程中的实践类课程和任选课中的从业技能类课程;创新实践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等。
(四)灵活设置专业方向
在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基础上,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岗位适应能力为导向,灵活设置专业方向。专业方向的设置一要以专业口径为基础,二是要以职业为导向,形成以职业技能和应用能力为主的较为完整的方向模块,充分体现人才培养的应用特色。
(五)试行学分制教学管理
学分制是与学年制对应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采用学分制管理模式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强化学生对教学过程的参与以及对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的选择。为此,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决定从2013级开始试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各专业在修(制)订教学计划时,要充分体现学分制教学管理的特点和要求。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必修和选修两个系列,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类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任选课程五大模块。
(一)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是为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及基本知识和技能而设置的课程。该课程为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学外语课程、体育与健康课程、计算机应用课程、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5个模块。该课程由学院统一安排,详见《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全校性课程计划表》(附件2)。
(二)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是对学生进行专业理论教育和专业技能培养而设置的课程。各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自行确定。
(三)实践类课程
实践类课程是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而设置的课程。包括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艺术创作、社会实践(安排在第一、二、三年级暑假进行,实践方式及考核方式由各系自定)、军事训练及其他实验实践教学等。工科、艺术类专业实践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30%,其他专业不低于20%。
(四)专业方向课程
专业方向课程是为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和实现学生个性化发展而设置的课程。建议每个专业设专业方向2-3个,每个专业方向开设课程5门左右。
(五)任选课程
任选课程是为进一步拓宽专业口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而设置的课程,包括专业任选课程和全校性综合素质选修课程。
专业任选课程旨在进一步拓展学生的专业知识领域,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从业能力。主要包括从业技能类课程、学科竞赛类课程和拓展专业广度和深度的专业后续课程等。该类课程的设置应遵循“门数多、课时少”的原则,开设时间应安排在第4—8学期,各专业可在专业任选课中标注出推荐学生选修的课程。
全校性综合素质选修课程是为促进文理渗透、强化人文教育、提高艺术修养等而开设的课程,包括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艺术素养类、考试考证类、学科竞赛类、创新创业类课程等。该类课程由学院统一开设,每学期开设课程以当学期公布的课程为准。要求学生在第2—7学期完成,在校期间至少选修3门。
六、课程结构比例
课程类型 |
课程模块 |
所占比例 |
备注 |
必修课程(80%) |
公共基础课程 |
4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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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程 |
约占40%左右,其中工科、艺术类专业实践类课程学时(学分)不低于总学时的30%,其他专业不低于20%,学前教育等师范类专业(方向)教育实践不少于1学期,非师范类专业实习时间不少于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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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类课程 | |||
选修课程(20%) |
专业方向课程 |
1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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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选课程 |
10%左右(学生至少选修学时(学分)所占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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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总学时(分)=课堂教学总学时(分)+集中实践教学总学时(分)
2.课堂教学总学时(分)=课堂讲授总学时(分)+课堂实验(实践)总学时(分)
3.原则上集中实践教学总学时按每教学周数18学时计算,总学分按每教学周数1学分计算;
4.实践类课程总学时(分)=课内实验(实践)教学学时(分)+集中实践教学(包括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艺术创作、社会实践、军事训练)总学时(分)
5.实践类课程比例=实践类课程总学时(分)/总学时(分)
七、学时安排
(一)四年总周数为208周。具体分配如下:
教学164周,各学期的课程设置,公共基础课程由学院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由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每学期合计周学时不能超过28学时。
寒暑假每学年11周,共44周,约占总周数的21%。
(二)四年课堂教学总时数应控制在2700学时(140学分)左右,上下浮动学时不超过200学时。
八、学分计算办法
(一)原则上课堂教学每18学时计1学分(课内实验、实践课程每18学时按0.5—1学分计算,由各专业自行确定);全校性课程学分由学院统一确定,详见《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全校性课程计划表》(附件2)。
(二)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艺术创作、社会实践、军事训练等,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可视具体情况酌情增减。
九、教学计划基本框架
1.培养目标
2.培养要求
3.学制与学分
4.授予学位
5.主干学科
6.主要课程
7.教学计划表
8.课程结构比例
9.课程简介
十、组织实施
(一)学院成立教学计划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业教学计划修(制)订的指导意见,审议各专业教学计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修(制)订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组 长:孙建安
副组长:杨晓宏 张明廉
成 员:张儒林 张 帆 许信胜 厉树忠 卢永红
李 骥 颜荣芳 孟子为 金东海 时胜利
邢永祥 王 龙 张玮凌
(二)各系要成立以系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教学计划修(制)订工作小组,鼓励各系聘请相关专业(行业)专家参与教学计划修(制)订工作。
(三)各系于
(四)各专业教学计划由学院教学计划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议通过后实施。
附件:1.点击: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教学计划格式要求
2.点击: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全校性课程计划表
3.点击: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课程代码编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