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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1-13 00:00:00  |  供稿:外事办公室   |  点击次数:9074次

 

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甘教外函〔20174号),为做好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本次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项目

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和其他专项及西部项目。

二、选派办法

具体选派办法、项目指南等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门户网站(http://www.csc.edu.cn )进行查询。

三、申请方式

项目申请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申报方式。请各单位根据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整体发展要求,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计划,组织师生进行项目申报。申请人须在 3 20日前向外事办公室提交本单位签署推荐意见的《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教职工出国申请表》或《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学生出国申请表》(见附件1和附件2),经外事工作办公室报学院批准后,申请人方可于41日—415 日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将书面材料一式4份按顺序整理成册,在416日前报外事办公室(办公楼2017室),同时将电子文档汇总后发至邮箱zxcollegewsb @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不可重复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二)西部项目申报时必须提交邀请信,邀请时间应在20179月至20189月间。

(三)被录取人员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被录取人员经国家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四)访问学者每3个月应向学院提交研修报告,留学人员回国必须向学院汇报留学成果,并将学习总结上报甘肃省教育厅。

  话:0931-7970385 

联系人:金 敏    邓 洁

  箱:zxcollegewsb @163.com

附件: 1.点击下载: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教职工出国申请表

       2.点击下载: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学生出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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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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