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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温馨提示
更新时间:2014-06-17 00:00:00  |  供稿:党工部   |  点击次数:4159次

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一、转接时间

1、按照上级党委要求,2014届毕业生党员毕业离校时组织关系同时转出,学院不予保留。

2、组织关系从转出到转入,介绍信有效期90,按照上级党委要求,逾期不再换发。自2014619从学院转出,至2014916之前务必本人持介绍信及党员档案 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到相应组织部门。

3、组织关系迁往甘肃省生源地组织部、就业单位组织部门及研究生入学高校组织部的毕业生党员,持学院介绍信在有效期内直接到生源地组织部、就业单位组织部门、研究生入学高校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

4、组织关系迁往外省生源地组织部、外省就业单位组织部门及外省研究生入学高校组织部的毕业生党员,2014619-6月20持学院介绍信到西北师范大学组织部19-20日在校本部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办公,621及以后在9号楼1711办公室办公)换发甘肃省委组织部介绍信,再持甘肃省委组织部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外省生源地组织部、外省就业单位组织部门、外省研究生入学高校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

二、党员组织生活、党费缴纳、预备党员转正

毕业生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后,应及时向转入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缴纳党费,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尤其是201312月、20145月新入党的毕业生党员,在预备期内应及时向转入组织关系的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和思想汇报,否则无法按期转正,对本人将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三、党员档案

党员档案在组织关系从学院转出后个人应妥善保管,在转入组织关系的同时将党员档案移交相应组织部门,本人不得私自保留,不得私自启封。

四、党员介绍信

党员介绍信是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应妥善保管,严禁涂改、污损、折叠,在转入组织关系的同时将介绍信交组织部门,不得私自保留。

五、党员介绍信回执

毕业生党员在2014916之前 将介绍信回执 通过特快专递挂号邮寄方式,寄回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注明“回执”二字)电话:0931-7970600传真:0931-7970385邮编:730070

六、组织关系改派

1、尚未签就业协议或就业协议还未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若90天有效期内,人事关系未转入就业单位,其组织关系亦不能转入到就业单位,应尽快持介绍信及党员档案将组织关系迁往生源地组织部,待就业协议手续办理完毕,人事关系转入就业单位后,再从生源地组织部迁往就业单位;

2、若90天有效期内能办理完毕就业协议手续,可回学院改派;亦可直接迁往生源地组织部,再从生源地组织部迁往就业单位,不回学院改派。改派时间为2014621-9月16逾期不再办理。

 

                 中共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委员会

 201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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