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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校级科学研究立项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3-06 00:00:00  |  供稿:教务处   |  点击次数:3432次

 

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经学院评审,2013年共确定校级科学研究项目8项,现将立项项目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时间地点

科学研究立项项目开题定于2014327在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进行。

二、工作要求

1.立项项目须填写《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科学研究立项项目任务书》(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要求内容详实,填写格式规范。

2.开题以项目负责人汇报,学院组织专家现场提问与负责人答辩的方式进行;负责人汇报主要围绕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方案,课题组成员分工计划、工作进度、经费使用方案等内容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立项项目一般应在两年内完成,最多不超过三年。

4.“立项项目任务书”(含电子版)于2014321前报教务处(2010办公室)。凡“立项项目任务书”未能按时上报或专家组认定项目任务书存在重大缺陷者,均按自动放弃立项处理。

三、经费管理

项目资助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分阶段资助,经费报销须符合学院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教务处

                                 2014年3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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