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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6-08 00:00:00  |  供稿:党工部   |  点击次数:4241次

各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以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为更好地激励各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激励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暂行)》(西师知党发〔20115),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将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王喜存、宫玉梅、杨晓宏、王剑波、郭夫敏、王科、董捷等同志组成,王喜存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董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党支部评选范围:学院各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的所有师生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的所有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比例

1.先进党支部占全院党支部25%

2.优秀教师共产党员占全院教师党员10%

3.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占全院学生党员3%

4.优秀党务工作者占全院党务工作者10%

各党支部按学院评选比例在本支部推选。

三、评选条件

参照《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暂行)》(西师知党发〔20115)规定的各项条件。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党支部推选、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评、党委会讨论通过的方式进行,评选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做到逐级评选、组织决定。

(一)党支部推荐

1.各党小组组织党员在认真总结近两年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相关活动情况及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提出本单位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意见。

2.各党支部在听取各党小组关于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情况的基础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提出自荐和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3.拟推荐参加评选的各党支部、师生党员、党务工作者要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填写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连同推选工作的情况报告,于618一并报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小组联评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评,对各党支部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表彰候选对象名单。

(三)党委审定

学院党委会召开会议,审定拟表彰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

学院党委择期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办法,确保评选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二)严格标准和程序。各党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好中选优。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扬民主,自下而上进行推选,真正把那些群众拥护、工作业绩突出、积极投身于党的事业的党支部和党员评选出来。学院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将差额评出全院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树立和宣传典型。学院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宣传橱窗、报刊、广播、网站等各种媒体,对评选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要把组织评选、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的过程作为加强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种重要方式,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党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更好地推动学院党建工作和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附1: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日程安排

附2:先进党支部推荐和审批表

附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附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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