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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6-08 00:00:00  |  供稿:党工部   |  点击次数:4507次

 

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将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结合起来,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奋斗,教育部党组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

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在全国高校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312号)精神和《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2013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学院决定在全院教职工范围内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为顺利开展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成立领导小组

为做好此次征文活动,学院成立征文活动领导小组。

  长:孙建安 

副组长:王喜存

  员:宫玉梅  杨晓宏  王剑波  郭夫敏    科      张明廉  张儒林      许信胜 

        厉树忠  卢永红      颜荣芳  孟子为  金东海  边燕春  时胜利      尹顺民 

        田学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负责做好征文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征文活动要求

(一)征文时间

         2013年5月277月8

(二)征文对象

全院教职工

(三)文章要求

1、征文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内容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用文字记录和讲述亲历亲见的“中国梦”,阐释自己对“中国梦”的认识,体现和反映广大教职工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实干兴邦精神,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2、文章要求主题明确、结构完整,体现思想性和时代性。题目自拟,体裁不限,风格不拘,文风朴实。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

3、征文稿件严格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文章均为作者本人未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剽窃。

(四)投稿要求

1、篇数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广泛动员和组织教职工踊跃参与,积极投稿。要求中文系、外语系、经管系、艺术系、电信系、教务处、百老汇官网电子游戏入口部(处)、图书馆、公共课程教学部各推送文章不少于3篇;法律系、学院办公室、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实验中心各推送文章不少于2篇;其它单位各推送文章不少于1篇。

2、投稿方式

参赛作者请将纸质稿件于78日前送至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办公楼3014),同时将电子稿件发至:zxdgb001@163.com邮箱。联系人:杨虎;联系电话:0931-7970600

纸质稿件匿名报送,请勿标注作者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电子稿件须在文章结尾处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3、格式要求

征文稿件统一用Word格式,打印在A4纸上,上下页边距为2.54厘米,左右页边距为3.17厘米标题用华文中宋小二号;正文用仿宋_GB2312四号,首行缩进两个字符,行间距28

三、推优参评

学院将成立征文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文章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学院将推荐参加教育部思政司、光明日报社理论部与人民网共同举办的“全国高校‘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同时,学院将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结集成册,备份存档,并通过学院网站等媒体进行适当宣传。

、表彰奖励

本次主题征文活动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对于推选参加全国高校“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活动并获奖的作者,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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