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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体育之春系列活动—“我的中国梦”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3-29 00:00:00  |  供稿:院学生会   |  点击次数:4098次

 

各系学生分会: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广大学生文化艺术素养,彰显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展现学院学生风采,院学生会决定举办第五届“体育之春”系列活动--“我的中国梦”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全体在校学生

二、报名办法

()参赛者在所在班级报名,各系学生分会统一汇总后上报至院学生会文艺部。

()院学生会在学生公寓1号楼下设报名点,参赛者也可在报名点报名。

三、比赛时间

()报名阶段:325-4月3

()海选阶段:48-12

(三)复赛阶段:415-4月19

四、比赛流程 

()海选:

海选由各系组织进行,参赛选手进行一分钟左右清唱。各系按照报名人数的20%左右上报复赛名单,海选由院学生会负责监督审核。

()复赛

复赛由院学生会组织,选手演唱曲目半首,需自带伴奏,按照成绩选取得分最高的前15名选手晋级决赛。

()决赛

选手演唱完整曲目一首,需自带伴奏,可按照曲目准备伴舞等内容。

五、奖项设置

校园歌手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胜奖四名。前十名选手获得“校园十佳歌手”称号,另设最佳人气奖、最佳台风奖、最佳潜力奖各一名。

六、相关事项

各系学生分会要认真组织、充分宣传,做好校园歌手大赛的报名工作,复赛及决赛比赛地点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具体比赛时间及选手安排详见校园歌手大赛宣传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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