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
校内公告首页 > 校内公告 > 正文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10-26 00:00:00  |  供稿:学工部   |  点击次数:5058次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财教〔2007127)、《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预算的通知》(甘教财 〔2012138)和《关于启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系统的通知》(甘教直助函〔201213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奖学金评定工作。

  长:王剑波

副组长:尹顺民

  员:赵    王允端  文志杰  徐存艳    巴钧才  刘远聪  蒋志强 

       王志琼  纪全艳       

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材料的收集、汇总、审查、复核以及奖金核发等工作。李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系成立以分管百老汇官网电子游戏入口的副主任为组长,团委书记(专职辅导员)、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组织、评定、审查和联评工作。

(三)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干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班级评定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在本年级(或本专业)范围内公示,并报所在系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审查备案。

二、评定对象及奖励标准

(一)评定对象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自强不息,刻苦努力。

(四)上一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以内,且无不及格课程。

(五)上一年度综合定量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15%以内。

四、评定原则

(一)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国家政策清楚,评定过程透明,操作程序规范。

(二)坚持德育为先的原则。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综合定量测评和学习成绩相结合,以德为先,以学为主的思想,进行评优推优。

(三)坚持激励先进的原则。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表彰优秀,激励先进的思想,对上一年度的优秀班集体和参加学院各类大型活动表现突出的班级,给予政策倾斜。

(四)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表彰奖励德才兼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遴选推荐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做到宁缺勿滥。

五、评定程序

(一)申请推荐(1016-18日)。各系根据学院要求,参照班级人数、生源结构等因素,将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班级。各班主任要积极组织学生学习文件精神,依据申请条件,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议公示(1019-2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由班主任组织填写《甘肃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提交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班级评定小组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认真组织评议,并将初评结果在本班级公示后报系评定工作小组。

(三)审查汇总(1026-28日)。各系评定工作小组审查、联评各班级初评结果,无异议后,提交由系主任签字确认、加盖本系公章的初评结果、综合成绩排名表和综合定量测评表等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备案。

(四)复审联评(1029-31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集、汇总、复审各系初评结果,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联评,联评结果在全院公示(公示期5天)。无异议后,将复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核讨论。

(五)研究审核(119日前)。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复审联评结果,研究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