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
校内公告首页 > 校内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西北师范大学110周年校庆”教职工书法、国画、摄影、奇石作品展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3-20 00:00:00  |  供稿:西北师范大学工会   |  点击次数:6376次

 

各部门工会:

2012年是西北师范大学110周年校庆,为了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回顾学校发展历史,展现学校辉煌成就,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丰富多彩、文明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根据校工会本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举办“西北师范大学110周年校庆”教职工书法、国画、摄影、奇石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范围

凡本校书法协会、摄影协会、黄河石研究会会员及全校教职工(包括非在编教职工)中的书画、摄影、奇石爱好者均可准备优秀作品参加展出。

二、作品要求

(一)书画作品要求

1、书画作品要求是近两年的新作。作品内容须健康向上,格调高雅,表现题材及风格不限。

2、每位作者展出作品不超过两幅。作品尺寸不大于4尺(以竖幅为主)。投稿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地址、联系电话。

3、入选作品由校工会统一装裱,展出结束后作品一律退还本人。

(二)摄影作品要求

1、作品题材、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格调优雅,特别欢迎有时代气息,能展现新世纪大学校园风貌的艺术摄影作品(校园风光、建筑、科研、教学、体育、文化娱乐生活。包括学校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文艺表演、文化娱乐活动、田径运动会、各种体育竞技项目等为体裁的艺术摄影作品)。

2、参选稿请提供电子版原底片(文件大小在3M以上,jpgtif格式),并在邮件中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不收正、负底片、照片样稿等。

3、作品必须是原创。照片仅可做长画幅接片、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添加等大幅度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电脑合成作品。

4、入选作品由校工会统一放大制作,展出结束后放大展出的作品一律赠送给作者本人。

(三)奇石作品要求

1、奇石作品须是近年来新作品和上届未参加展出过的收藏作品,且以黄河石为主。

2、参展作品,要具备声、形、质、色、纹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画面石要求线条流畅,象形石要求形象逼真;一石一景,一石一物,意境雄厚,具有奇、绝、神、情、趣、雅等特点。

3、奇石作品由黄河石研究会自行组织筛选,统一制作展出石品底座。参展作品控制在300枚以内。

三、奖励办法

(一)参展的各类作品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二)书画、美术专业人员作品只参加展出,不参加评奖。

四、其它事项

(一)作品征缴时间:2012610日前

(二)展出时间场所:9-10月在美术学院展览馆分两场展出(书画一场,摄影奇石一场)

(三)联系方式

  点:校工会办公室(行政2号楼313室)

联系人:郑屹     联系电话:7971672

希望各部门工会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积极准备参展作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