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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体育之春”系列活动之第七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2-03-29 00:00:00  |  供稿:院团委   |  点击次数:391136次

 

各系学生分会: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广大学生文化艺术素养,院学生会决定举办第四届“体育之春”系列活动之第七届校园歌手大赛,现将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在校学生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参赛着可在所在班级报名参赛,各学生分会汇总后上报至院学生会文艺部。

(二)院学生会在学生公寓2号楼下设报名点,报名参赛着也可在报名点报名参赛。

三、比赛时间

(一)报名阶段:328-4月10

(二)海选阶段:411-12

(三)复赛阶段:416-17

(四)决赛阶段:时间另行通知

四、比赛流程

(一)海选阶段:选手自备曲目、无伴奏、演唱时间一分钟。

(二)复赛阶段:选手演唱完整曲目一首,带伴奏。

(三)决赛阶段:选手演唱完整曲目一首、带伴奏,可按照曲目准备伴舞等内容。

五、奖项设置

本届校园歌手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胜奖四名。前十名选手获得十佳校园歌手称号,另设最佳人气奖、最佳台风奖、最佳潜力奖各一名。

六、注意事项

各系学生分会要认真组织、充分宣传,做好第七届校园歌手大赛的报名工作。

具体比赛时间及选手安排详见第七届校园歌手大赛宣传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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