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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课间“阳光体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03-14 00:00:00  |  供稿:院团委   |  点击次数:5787次

 

各基层团委、学生会:

课间“阳光体育”活动在我校已成功开展一学期,根据总结反响,该项活动切实提高了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效果。学院团委决定继续开展课间“阳光体育”主题活动,吸引广大师生走出课堂,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让学生积极参与体育、快乐分享体育。从而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潜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

“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

二、活动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730745950--1010

三、活动地点:

教学楼前广场、东晖楼前广场、操场

四、参加对象:

全院师生

五、活动内容:

(一)上午730745:开展早操活动,开展晨跑、晨练活动;

(二)上午950--1010;开展课间操或其它形式的体育活动;

六、活动安排

本学期课间“阳光体育”主题活动,每周由各基层团委负责具体承办。承办单位结合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等整体安排进行策划并提前一周将方案提交院学生会处审批。

七、  具体要求

(一)认真学习,精心规划

各基层团委、学生会认真理解“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现代健康理念,策划好“阳光体育”活动,并精心组织实施,使活动顺利有效的开展。

(二)全员参与,强化机制管理

坚持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全员参与,基层团委、学生会紧密配合,各基层团委书记指导,班主任组织实施,院学生会建立学生干部区域巡查制度,以保证阳光体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宣传,总结活动成果

各基层团委、学生会要利用网络等各种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各层团委、学生会在活动周结束后,将其活动图片和宣传稿件提交院学生会办公室。

八、注意事项

1、加强安全防范管理,团委书记要安排学生干部指导参加活动的学生文明、有序的行进各种体育活动。

2、到阴雨天不能进行正常室外活动时,各班由班干部自行在教室进行室内游戏。

                                                共青团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委员会

                                                                                                         一一年三月七日

九、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承办单位

承办负责人

院团委联系人

第四周

经管系

侯永艳

刘鑫

第五周

电信系

 

李德荣

第六周

新闻系

 

王焕

第七周

中文系

张正春

刘鑫

第八周

数学系

 

李德荣

第九周

法律系

张振中

王焕

第十周

教育管理系

王志琼

刘鑫

第十一周

外语系

邢文博

李德荣

第十二周

艺术系

崔加强

王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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