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文件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6-18 00:00:00  |  点击次数:2580次

 

各市(州)教育局(教改办)、省属各高校: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刘延东国务委员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教育部印发了《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为了切实贯彻落实《讲话》和《意见》的精神,做好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现将《讲话》和《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并结合本地、本校及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研究提出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一、认真组织学习《讲话》和《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紧迫性,准确把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要求,深刻领会精神,确立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理清工作思路。要合理制定改革方案,确定改革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稳步实践和推进改革。

二、研究提出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各地、各单位立足实际,研究提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项目。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聚焦改革重点;从工作有基础、社会有共识、群众能感知的环节入手,找准突破口。教改办将组织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及相关专家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教育综合改革项目进行论证,并提交省教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请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申报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截止时间2013430日。

三、目前已经承担国家和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单位,要结合《讲话》和《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试点项目工作,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查,挖掘成功经验,纠正目标偏差,保证试点项目工作取得成效。

四、要按照《讲话》和《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教育体制改革宣传工作,建立媒体深度参与宣传报道教育改革的机制,及时发布改革信息,主动通报改革进展,集中力量对改革取得成效的典型经验进行重点宣传。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争取各方理解支持,合理引导改革预期。

联 系 人:敏维奇

联系方式:0931-8820682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表(样表)

      2.刘延东国务委员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3.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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